2026年3月10日,韩国国家化学品安全研究所(NICS)发布第2026-2号公告,正式将三种物质列入事故准备物质清单。本次修订旨在加强对高危化学品的监管,防止化学品事故的发生。
三种新指定的事故准备物质是:
二甲苯(CAS号1330-20-7、95-47-6、106-42-3、108-38-3);
苯乙烯(CAS号100-42-5);
1,3-丁二烯(CAS号106-99-0)。
事故准备物质是指由于高急性毒性或强爆炸性等特性,极有可能造成严重化学事故,或在发生事故时预计会造成巨大损害的化学品。因此,相关企业必须提前为这些意外事件做好准备。2025年9月26日之后开始生产或进口这些物质的公司,必须履行化学物质的确认函(LOC)义务。在开始生产或进口之前,他们需要自行检查其产品是否含有这些物质,并提交一份报告。
新规已于2026年3月10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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